广东出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多处提及社会工作!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重大事项通报、举报投诉制度。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设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权益督查专员,负责牵头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动靠前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恶性案件、重大事件进行快速反应、跟踪指导、挂牌督办、限时整改。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门统计,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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